如何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减免考试费用。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无论农村还是城镇人员,还需提交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特困家庭证明原件。
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考申请”阶段,由本人或委托人在全省各州(市)指定的任意一个地点提交证明。昆明地区现场提交减免证明的地点:潘家湾44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民航路229号昆明市人力资源中心考试部。无法进行现场提交的人员,也通过快递将证明材料邮寄至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潘家湾44号 园林大厦3楼;邮编:650031;电话:0871—65323993、0871—65399615)。
未能按期提交证明材料的人员,不能减免考试费用。为防止因邮件丢失影响报名,建议通过邮寄方式发送减免申请的人员先进行网络缴费,待有关部门核实通过后,再将其缴纳的报名费用退还。